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政府、省公安厅对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计划在冬防期间,组织全省消防监督力量,以“三查三抓提升”为目标,分三个阶段,共九个步骤十八项具体工作措施,对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三轮检查。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第一阶段:查隐患、抓管理,提升主体责任意识(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通过对重点单位的彻底排查,一次性告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问题,指导单位整改隐患和问题,做出消防安全承诺,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
第二阶段:查整改、抓措施、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15年2月1日至3月10日)。通过对重点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和消防安全承诺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通过全员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阶段:查成效、抓落实,提升单位火灾防控能力(2015年3月10日至31日)。通过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员工“四个能力”的检查,强化单位整改成效,通过媒体曝光和提请政府召开隐患通报会,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提升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你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做到以下六点:
(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三)积极排查和整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在2015年1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五)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及2015年全国、全省“两会”期间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对认真做好单位消防安全工做出公开承诺。
松原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