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引起的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破坏是导致人员伤亡和损失的重要原因,减轻地震灾害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就是做好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而建筑物抗震设防的主要依据是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简称《新区划图》)于2015年5月15日由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代替GB18306-2001,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区划图》对我省一些地区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了调整,变化较大的市(县)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及安图县的抗震设防要求基本烈度由Ⅵ度提高到Ⅶ度;舒兰市及部分地区的抗震设防要求基本烈度由Ⅶ度提高到Ⅷ度;消除了上一代区划图中基本烈度Ⅵ度以下地区,其中Ⅶ度区面积41160平方里,约占全省面积22%,Ⅷ度区面积4370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面积2.3%。
根据新《区划图》,全省辖区所有建设工程均需考虑地震作用并进行抗震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