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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进学校:34、无效民事行为的各类

2019年05月25日 07:36:58 来源:宁江区司法局 访问量:138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了7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编辑:刘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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