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松原市教育局关于“暑假的通知”

松原市教育局关于“暑假的通知”

2016年07月05日 02:39:28 来源:市教育局 访问量:468

松教通字〔2016150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

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哈达山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学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吉教基一字[2016]10号)要求,20152016学年度全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普通高中2016年7月16日—8月14日,共4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6年7月16日—8月21日,共5周。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不得提前或延后,不得增加或减少放假时间。为了保证广大师生能度过一个丰富、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暑假,现就暑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关心教职员工的暑假学习和生活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关心教职员工的假期生活,按时放假,保证教职员工在假期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放松精神,缓解疲劳,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要在保证充分休息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密切结合工作实际,不断适应中小学生的年龄和特点,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切入点,切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德育工作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以落实省委宣传部明德知礼工程为重点,合理安排假期工作,提早谋划开学准备工作,科学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

二、认真落实学校及校外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暑假工作首位,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学校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特别是毕业年级学生进行一次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安全教育,重点要加强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今年暑假要重点做好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尤其是针对农村中小学生正确选择游泳方式、防野浴的宣传教育。要通过放假前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做好学生假期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家长对学生的校外安全监护主体责任,增强学生校外活动的监管和安全保障。要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安全预案的演练和指导,严格控制规模和形式,做好安全工作预案,强化责任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加强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倡导和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有益的暑假活动,过一个内容丰富、健康快乐假期生活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发挥学生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等校外文化场所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演讲比赛、书法比赛、参观博物馆、科技馆等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要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要认真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学生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并探索将学生志愿者的活动时间和次数列入德育评价内容,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各学校要加强网络安全和网络道德教育,教育学生文明、安全、健康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远离网吧,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四、认真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规定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吉教办字[2014]45号)和《吉林省教育厅重申六条严禁》以及相关文件要求,要切实采取措施,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制止违规收费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各学校在暑假期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提出要求,坚决严禁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参与或动员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各地要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和教师严肃处理。

五、要制定暑假方案,认真总结暑假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制定暑假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假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对本地、本校暑假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在放假前、放假中、开学后分别将暑假工作方案、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

首次上报时间:76日之前,各地假期前工作谋划与部署情况。第二次上报时间:83日之前,各地重点总结假期中相关活动开展情况。第三次上报时间:824日之前,各地重点总结假期全面工作,谋划新学期工作情况。

联系人:王硕 电话:2129617 邮箱:wabc2****@126.com

                   

松原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3日

  抄送:油区教育处                 

 松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13日   印发   

编辑:刘志忠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第一中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松原市宁江区第一中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松原市宁江区建设街234号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