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从严从实抓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和我市近年地震形势严峻的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社会全员参与的地震应急演练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地震应急预案
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要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把防震减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要修订完善地震预应急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本地区各部门(单位)、基层组织优化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负责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三是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具体情况,指导所属单位进一步优化地震应急预案,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演练
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要进一步推进防震减灾应急演练工作,按照地震应急预案要求,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于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地震应急演练,使干部、职工、群众增强防震意识,提高地震紧急避险能力。尤其是城市综合体、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重点防护单位要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防震避震应急演练。
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要在6月20日前抓紧组织开展上半年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特点,认真总结分析应急演练中反映出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前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教育和组织工作,坚决防止演练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普宣传
各级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时机,坚持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广泛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加强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要深入到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镇等,加强对地震预报发布规定、地震谣言识别及处置、制造散布地震谣言法律责任、公民防震减灾工作义务、政府防震减灾主要工作措施等有助于社会公众了解防震减灾工作的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工作的认知度,加大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覆盖面。通过广泛宣传,努力实现防震减灾知识家喻户晓,使社会公众科学认识地震灾害、主动防范地震灾害、正确应对地震灾害,全面提升全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地震应急演练。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本地区各部门深入到社区、乡镇、企业、学校,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要组织本行业领域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全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工作的认知度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地震灾害防范水平。
(二)确保演练效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细化完善“防、避、抢、救”等各环节预案措施,突出科学性、严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地震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备案、检查、演练和评估制度。尤其要针对地震应急疏散、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应急保障等重点环节和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地震应急反应、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应急演练工作中存在困难和疑问的,可及时和应急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应急管理部门将及时给予指导和协调。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演练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活动开展相关资料(包括宣传教育资料、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总结评估报告、附件2演练统计表、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演练影像资料)。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负责汇总本区域内地震应急演练相关资料,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负责汇总本行业领域内地震应急演练相关资料,半年总结及活动开展相关资料于7月5日前报送,年终总结及活动开展相关资料于12月20日前报送。联系人:丁新志,联系电话:****。
松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