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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江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2017年07月10日 19:34:37 来源:区教育局 访问量:102

 


松宁教字〔201791

 

宁江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全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经区教育局研究立即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近期发生在校园的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全区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三、检查主要内容

1.组织机构和责任落实情况。学校安全工作组织网络是否健全,各机构、各岗位是否运转有效,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主要岗位的安全职责是否明确并落实到人,相关人员对安全工作的流程是否清晰知晓;《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是否贯彻落实;恶劣天气安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

2.人防、技防、物防情况。学校(幼儿园)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安,在关键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要配备防护盾牌、钢叉、脚叉、喷雾辣椒水、橡胶棒等必要的安保器械。要加强校园出入管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和干扰校园秩序。要严格落实学生上课期间外出请假和登记制度。强化学校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学校要安排教师和保卫人员在校门口等关键部位值班,维护上下学秩序。寄宿制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请假登记和夜间巡查制度。领导带班、校园准入登记盘查等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3. 校舍、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学校是否有在用D级危房,对现有C危房是否采取了加固措施;在建项目是否有专人负责监管,是否健全安全制度,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学校是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及安全措施;学校是否存在墙皮脱落、屋顶漏雨、围墙倾倒等安全隐患,篮球架、足球门、宣传栏、车棚子、电线杆等设施是否稳固,是否按要求配备用电设施。特别要对楼体进行认真排查,以免有物体掉落砸伤师生。

4.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及消防安全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过期或损坏,配置是否齐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等。

5.防溺水教育情况。各学校要按照《关于务必落实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责任的通知》要求,将教育部印发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红头加盖基础教育一司骑缝章版本)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并回收回执,妥善保管。将回执100%存档备查。

6.建筑施工安全情况。以预防坍塌、火灾、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为重点,严格校内外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抓好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各项法规标准规范,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7.校车安全。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制度、车况、年检情况及是否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员驾驶资格及年审情况;利用暑假期间,对每辆车都要进行检修,并做好检修情况记录学校门前交通安全隐患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情况等。

8.卫生和饮食安全。学校食堂、食杂店(指寄宿制学校)经营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对外承包的违规现象。食堂管理及食品购买、储存、加工、留验制度执行情况;卫生消毒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学生饮水安全管理情况等。

9.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险品,周边区域是否有废弃、废品等污染物排放和各类噪音、放射物质等,校园附近是否有学校标志,学校门前是否有禁停、警示、限速标志线,学校周边200米内有无网吧、文化娱乐设施和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饮食摊点等。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检查顺利进行并取得扎实成效,区教育局成立三个检查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

组  长: 徐中清

成  员: 李  标  李  想

检查范围: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含农村民办幼儿园)

第二组

组  长: 潘云国

成  员: 白忠林  王文彦 何  达

检查范围:江北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

第三组

组  长: 申树平

成  员: 凌铁生 王淑华

检查范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

五、具体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7月7日-10日)。区教育局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大检查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制定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突出重点、明确标准、严格措施,确保方案的操作性和执行力。

2.组织实施阶段(7月10日至9月30日)。一要开展自查自纠。全区各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要组织域内所有危险品、在建施工等,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相关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二要组织督查检查。区教育局要全区各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整改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挂牌跟踪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以及整治内容不落实、整改质量不达标和不按规定时限上报整治落实情况的单位区教育局要按规定予以挂牌跟踪督办,对重大隐患要下大力气整改,加大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整治落实。

3.复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在全面检查整改的基础上,区教育局要对全区学校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再次复查和总结。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学校,提出进一步深化整治措施,制定时间表,限期整改到位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各学校要切实负起第一位责任,对安全大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绝不能敷衍应付。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好安全职责,精心组织,按规定和要求,将自查自纠和普查工作落到实处。对安全检查工作不重视,走过场,贻误工作的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 强化督导,严格问责。教育局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制度。各学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强化措施,力求整改到位。凡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整改确实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限期解决,决不能回避和拖延,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牢、抓实,通过这次检查活动,使学校的安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松原市宁江区教育局

               2017年7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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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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