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严禁老师利用寒假违规补课、办班的文件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特立此责任状。 一、禁止教师以任何形式借口在校内或在家办班补课收费。
二、禁止教师把任课班或本校学生拉到校外办班补课收费。
三、禁止教师在社会补习学校、课外辅导班兼职上课。
四、禁止教师在寒假期间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补习班和培训班。
如果发生乱办班。乱补课等行为,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处罚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包保领导(签字):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