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松原市教育局、松原市公安局联合转发《吉林省学生宿舍安全疏散设施暂行规定》的通知(松公联发[2012] 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松原市宁江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转发 学生宿舍 疏散规定 通知
松原市宁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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